Koller Himalaya und China (Teil 1) Lot 101-313 Mittwoch, 1. Juni 2022, 10 Uhr

| 199 6. 拍卖 6.1 在拍卖时提出的报价为有约束 力的要约。竞买人受其报价约束 直至被其它拍卖价格超过或者被 Kol ler拒绝。双重拍卖价格将立即 再次叫卖;在不确定的情况下由拍 卖经理做出决定。 6.2 Kol ler可以无任何理由,或 者,如果买方没有按照上述5.2至 5.4条规定满足参加拍卖会的前提 条件时,拒绝一项报价。Kol ler同 样可以在没有出售拍卖物品的情况 下撤下或者撤回拍卖物品。 6.3 Kol ler保留对目录里拍卖物品 重新编排、分开、省略,或不按目 录顺序拍卖的权利。Kol ler有权自 行决定“附有条件”出售物品,在此 情形下,拍定价格即被视为附有条 件,并且,最高出价者在拍卖结束 后14日内仍受其报价的约束。如果 最高出价者未在该期限内从Kol ler 收到声明,宣布拍定价格为最终价 格,则其解除所有义务。 6.4 如果潜在买方不能够亲自出席 拍卖会,其书面报价须在竞拍开始 前48小时前送达方为有效。 6.5 如果潜在买方在拍卖开始前至 少48小时给与书面通知,则可以 通过电话竞拍。拍卖物品估值在 500瑞士法郎以下的,Kol ler不接 受电话竞拍,买方须递交书面报价 或在拍卖大厅亲自竞拍。 6.6 如果潜在买方想通过互联网参 加在线拍卖,则在Kol ler批准其参 加拍卖的登记申请后,通过互联网 参加竞拍。Kol ler保留自行决定拒 绝登记申请的权利。 6.7 Kol ler拒绝为任何形式的未经 考虑的竞拍报价以及电话竞拍报价 承担责任。本拍卖条款第5条关于 身份和支付能力证明的条款同样适 用电话买方和书面指示人。对于通 过互联网在线拍卖提交其拍卖价格 的买方只适用第5条关于支付能力 的条款。 7. 所有权转移 购买价款及附加金额(含增值税)一 经全部支付,且Kol ler将相关付款 划归至相关物品,拍卖物品的所有 权即转移至买方。 8. 竞买物品的领取 8.1 拍得物品须由买方在拍卖会结 束后7日内在正常营业时间里自费 提取。如果时间允许,拍卖物品可 在每次拍卖会后交付。交付必须在 全额支付全部购买价款和附加金额 (含增值税),且Kol ler将该金额划 归至拍得物品后方可进行。用于支 付的支票须经支付银行确认后,拍 得物品方可交付。 8.2 在上述期限内,Kol ler承担拍 得且已支付金额的物品丢失、被 盗、损坏或损毁的责任,但承担的 价值最高不超过竞买价款、附加 金额和增值税的总额。在上述期限 后,Kol ler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并 且,买方应负责为拍得物品购买适 当保险。对于画框和玻璃Kol ler不 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拍得物品在7 日内没被提走,其储存费用和风险 则由买方承担。 8.3 可以向Kol ler发送书面运送 指示。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出售 物品的运送保险费用应由买方承 担。Kol ler不承接玻璃镶嵌画作和 易碎物品的运送。 9. 拍得物品的付款 9.1 买家成功竞拍物品的账单须 在拍卖结束后7日内支付。在买 家未能按时支付拍卖账单的前提 下,Kol ler本着对自己及卖家利益 负责的原则,拥有对买家已经支 付的部份付款的解释和使用权利, 买家会因欠款而失去相应的权利。 如果买方延迟付款,Kol ler 将按 照账单最高额收取年息为10%的 违约利息。如果Kol ler 在相应的 拍卖会结束7天之后未收到买家的 付款,kol ler有权在不知会买家的 情况下,在买家的信用卡上扣除相 应的款项,并追加2%-4%的工作 费。 9.2 如果买方不付款或者不按时 付款,Kol ler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也 可以以卖方的名义,(1) 要求买方 继续履行购买合同,或(2) 无需通 知,撤销购买协议并放弃此后买方 的履行,或者主张不履行损害赔 偿;在后一种情形下, Kol ler有 权在不考虑最低售价的情况下将该 物品直接出售或拍卖,并可适用所 得款项冲抵买方的欠款。任何可能 高于最初拍定价格的出售价款,应 支付给卖方。买方对于所有因其不 付款或延迟付款所导致的损害,向 Kol ler和卖方承担责任。 9.3 在全部应付款项支付完毕 前,Kol ler对处于其控制之下 的买方物品享有扣留权和留置 权。Kol ler可以依法通过强制执行 债务或个人出售(包括以其自己的 名义)行使该留置权。根据《瑞士 债务收取和破产法》第41条规定, 对上述留置权的行使所做的申诉, 在此予以排除。 10. 代理 各买方应对其报价亲自承担责任。 对于第三方或法人机关的代理人参 加竞拍,可能需要提供委托授权证 明。授权代理人将与其代理的机构 或个人连带承担履行全部债务的责 任。 11. 其他相关规定 11.1 拍卖将有苏黎世市政府的一 位官员出席。出席拍卖会的政府官 员、当地政府或州均不对Kol ler的 行为承担责任。 11.2 Kol ler保留在其出版物和媒体 刊登出售物品图列和图片以及借此 宣传其服务的权利。 11.3 前述所有条款构成拍卖会所 签署各项购买协议的一部分。任何 修改只有经过Kol ler书面确认后方 可有效。 11.4 本拍卖条款及其所有修改均受 瑞士法律的管辖。 11.5 对于任何因本拍卖条款(包括 其有效性、法律效力、解释或履 行)引发或与之有关的争议解决( 包括请求权和反请求权的提出), 均由苏黎世州(Kanton Zuer ich) 法院排他管辖。但是,Kol ler可以 向任何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 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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